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中润资源(00050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倒计时,目前时效仅剩下一个月多点。(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润资源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过投资者获得的生效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前已有收到山东高院送达的二审投资者胜诉判决。目前中润资源投资者索赔案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1年12月27日晚,中润资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润资源违法事实为:中润资源应及时披露相关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中润资源未对上述事项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中润资源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多次发生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行为。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6年7月13日到2018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中润资源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中润资源维权入口)

  除了中润资源索赔案倒计时,罗普特(维权)(688619)股票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

  2023年11月1日,罗普特公告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罗普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2021年,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相关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3,950,182.01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115,311.4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1,729,560.5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357.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883.73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

  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0日到2023年5月18日之间买入罗普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罗普特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